壓力容器從使用、制造和監檢的角度分類,有按承受壓力的等級分為低壓容器、中壓容器、高壓容器和超高壓容器。按盛裝介質分為非易燃、無毒;易燃或有毒;劇毒。按工藝過程中的作用不同分反應容器用于完成介質的物理、化學反應的容器。換熱容器用于完成介質的熱量交換的容器。分離容器用于完成介質的質量交換、氣體凈化、固、液、氣分離的容器。貯運容器用于盛裝液體或氣體物料、貯運介質或對壓力起平衡緩沖作用的容器。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中根據工作壓力、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并對每個類別的壓力容器在設計、制造過程,以及檢驗項目、內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 壓力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檢驗范圍進出口壓力容器檢驗包括下列范圍壓力容器設計的審查、壓力容器運行質量的檢驗、壓力容器安裝質量的檢驗、壓力容器返修質量的檢驗、壓力容器運行質量的檢驗?傊,凡是能影響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的項目,都是檢驗的范圍。檢驗項目和方法進出口壓力容器的檢驗,一般包括兩大項內容。即設計資料審查和實體檢驗。根據檢驗需要,出口的可以派員駐廠檢驗監檢,進口的派員出國進行監造或監檢。設計資料的審查設計、制造資料的審查,不僅是審查資料是否齊全,還要審查資料是否符合要求。資料審查包括如下內容設備圖紙、質量證明書、產品合格證等是否齊全、合格。其中應包括主要受壓元件的材質證明及強度計算、施焊證明、焊接工藝、熱處理工藝、試壓報告等與安全性能檢驗有關的資料。結構合理性的審查。其中包括安全附件的設計和計算書。實體檢驗采用直觀檢查、量具檢查、無損探傷檢測、理化性能檢驗、水壓試驗等方法,壓力容器本體和主要零部件進行外觀和內在質量的檢查。檢驗的主要項目有受壓元件材質、外觀尺寸和成形質量、焊縫質量、組壓質量、內部裝置及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脹管質量、各受壓元件相互的幾何位置和耐壓性能等。性能技術資料審查和實體檢驗合格的壓力容器視需要進行性能檢驗,檢查其規定的技術和經濟指標。除以上檢驗項目外,對于進出口壓力容器,還要依據標準進行整體外觀、數量、包裝等檢驗。